依据:《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》。
程序:申请人提出申请 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实地考察
酒类专卖管理部门核准 颁发相关酒类许可证。
资料:
(一) 酒类生产许可证
1、 申办企业的申请报告、酒类生产许可证申请表;
2、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证明;
3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暂住证,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;
4、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;
5、 厂地证明;
6、 本厂产品执行标准、产品检验报告;
7、 卫生、环境和质量监督部门的许可证文件或意见。
(二) 酒类批发许可证
1、 申办企业的申请报告、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;
2、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证明;
3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暂住证;
4、 卫生许可证;
5、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;
6、 仓储用地、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;
7、 产销双方的协议或授权书;
8、 生产厂家的酒类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;
9、 代理商品的执行标准、检测合格报告(进口酒)。
(三) 酒类零售许可证
1、 申办企业的申请报告、酒类零售许可证申请表;
2、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证明;
3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暂住证;
4、 卫生许可证;
5、 仓储用地、经营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。
服务承诺:
审核上报时限:酒类生产许可证十个工作日;
酒类批发许可证二十个工作日;
酒类零售许可证十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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